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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不低于1亿!“新金盛”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欢迎来投资 律媒智库 2023-08-25



“新金盛”公开招募

重整投资人

公     告




  

2022年7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作出(2022)苏01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置业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作出(2022)苏01破1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担任金盛置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同日,南京中院作出(2022)苏01破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公司(以下简称28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因金盛江东门店、大桥北路店、六合广场店系重整主体主营的家居主业板块,具备较大经营价值,重整后拟继续保留金盛江东门店、大桥北路店、六合广场店持续经营,并组建成“新金盛”作为一个整体由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进行升级改造和统一运营,以有效提升运营价值。为依法高效推进28家公司重整工作,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01

重整投资标的概况

(一)金盛江东门店
南京金盛装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装饰公司)系金盛江东门店运营主体,成立于1999年3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销售等。经管理人初步调查,金盛江东门店有证房产面积约76,656.77㎡,无证房产面积约194,590.85㎡,以家居建材板块卖场租赁为主,主要收益来源为租金收益,目前约有660余户经营户,出租率超90%。

(二)金盛大桥北路店
南京金盛国际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国际公司)系金盛大桥北路店运营主体,成立于2002年12月30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51.541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批发等。经管理人初步调查,金盛大桥北路店有证房产面积约254,012.19㎡,无证房产面积约48,292.00㎡,主要业务为卖场租赁,涉及家居建材、百货、北太平商场三个板块,营收来源为租金收益,目前约有1,200余户经营户,出租率近90%。

(三)金盛六合广场店
南京金盛龙池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龙池公司)与南京龙池金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池金盛公司)共同运营金盛六合广场店。金盛龙池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5日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技术开发、销售;家居用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通讯设备、服装、鞋帽、纺织品、工艺品、电子产品销售等。龙池金盛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9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美元1,94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新型建筑材料(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石英石板材、家具用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经管理人初步调查,金盛六合广场店有证房产面积约50,034.3㎡,无证房产面积约141,832.65㎡,另有土地面积约59,956.40㎡,业务范围以仓储性租赁为主,还涉及部分建材加工,营收来源主要为租金收益,目前大约有500户经营户,出租率超90%。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金盛江东门店、大桥北路店、六合广场店涉及的房产面积及经营情况等为初步数据,实际情况以评估报告或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02

重整方式及招募目的

根据重整方案设计,拟组建“新金盛”控股平台,控股平台持有金盛装饰公司、金盛国际公司、金盛龙池公司、龙池金盛公司四家公司股权,控股平台整体经营管理金盛江东门店、大桥北路店、六合广场店。重整投资人受托管理金盛江东门店、大桥北路店、六合广场店,并投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门店升级改造资金,用于前述门店的持续经营、提档升级、优化改造。重整投资人获得投资回报的方式是,以前述门店近三年运营加权平均收益为参考商定的基准绩效,升级改造资金投入后,前述门店运营期间在基准绩效基础上增加的年度净收益向重整投资人分配超额收益。收益分配的具体方式和安排由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另行协商。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是选定合适投资人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对金盛江东门店、大桥北路店、六合广场店进行提档升级、优化改造,释放并提升28家公司保留主营业务的重整价值,顺利推进重整各项工作,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03

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中/终止、或继续投资人招募。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本项目及项目所涉及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3.意向投资人应能提供足量的资源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 意向投资人须具备大型商场运营经验,向管理人提供相关运营证明材料。

6.意向投资人承诺能够提供不少于1亿元的提档升级资金并同意采取超额收益分配方式实现投资回报。

7.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04

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10月23日18时00分(含当日)前,向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或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944140488@qq.com。

如果意向投资人在前述期限之后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1号金盛集团10楼

(2)联系人:陈律师

(3)联系电话:17502549268

3.交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10月23日18时00分(含当日)前,向以下银行账户交纳尽调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账户名称】: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813006688880010015

如果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初步筛选后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或意向投资人尽调后放弃重整投资的,则管理人在筛选结果确定之日或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放弃重整投资函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全部尽调保证金。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资金或资产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4)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单位为法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附件4)。

(7)已支付尽调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人,筛选通过的投资人即为合格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投资人可在向管理人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后,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将协调重整企业积极配合合格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在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管理人亦有权对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合格意向投资人对此应当予以配合。

(四)提交方案

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结构及方案、拟投入的资源、投资所需条件等相关内容。

(五)遴选

重整投资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具体遴选规则另行制定后由管理人通知合格意向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其已向管理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包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05

其他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来源: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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